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首页
关于联合会
联合会介绍联合会章程组织架构领导题词
联合会动态
联合会要闻聚焦行业行业法规
党建工作
党内法规领导讲话党建知识党建实践 党章党规 组织架构 党建动态 005号工作站
科技与质量
科技管理工作质量标准
技能职业
技能竞赛技能评价职业教育
会员之窗
会员名录会员动态劳模风采入会须知
职称申报
职称评审职称培训继续教育指南论文集政策文件
文件下载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关于2019年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技术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通知

  •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9-07-29
                                                粤轻联字﹝2019﹞27号

全省轻工企、事业和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13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做好2019年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现将申报评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工程职称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首批轻工工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职称申报范围
  (一)重点开展轻工工程内的陶瓷、钢琴、家电行业,具体工种对应专业请见附件2。(未包含在首批专业范围内的高技能人才也接受申报)
  (二)取得轻工类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三)取得相关相近通用工种类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四)首次参与职称评审,且无工程类职称资格证书的申报者。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2019年使用的评审条件为《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条件(试行)》,见附件1。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三、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评审程序。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评审,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审核后,按程序报送我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条件(试行) 》相应专业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并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其中必须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封面页的现职称栏目填写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
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填写8份申报评审材料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具体说明如下:
    1、《送评材料目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档案袋。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要求A3纸打印,若超出一页纸范围需双面打印,分别为
中级一式15份、高级一式20份、正高级一式25份,其中1份为原件。
    4、资格及等级证书要求:应该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2017年9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前发放的合规职业资格证书),并粘贴在评审表4“证书、证明材料”。
    5、对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社保凭证、在职在岗证明等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并粘贴在评审表4“证书、证明材料”(具体承诺书见附件3)。
    6、《业绩成果材料》,其中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及“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获奖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奖励、业绩的证书。
   “科研成果、专利材料”包括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1份;获得的授权专利证明材料。
   “论文、论著材料”指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供的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他业绩成果材料”指无法归类的业绩成果。
    若业绩成果材料中无提供材料的,请打印相应封面并在后写“无材料”一并提交,保持材料的完整性。
    7、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高级(2000字以内)一式5份;中、初级(1500字以内)一式3份。

    五、评审收费
    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职称评审收费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对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每人28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对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每人65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每人78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 对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每人92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含140元答辩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人社部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相关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9月2日至9月1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公众假期不受理材料),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将评审材料派专人送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受理材料地址:广州市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中轻大厦二楼201室。
    联系人:李璐,陈祖安  020-81369009,83040383
    邮箱:gdqgx888@163.com,

    网站:http://www.gdlii.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附件
1、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条件(试行)(PDF)
2、2019年度首批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职称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PDF)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Word)
4、关于2019年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技术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通知(PDF)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2019年7月29日

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1604877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