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成立30周年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成立30周年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行业协会:
今年是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成立30周年,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扩大会两次会议讨论决定,于今年10月份组织庆祝协会成立30周年活动,并对轻工行业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集体表彰项目:“全省轻工行业标杆单位”及 “全省轻工行业优秀创新单位”两项;个人表彰项目:“全省轻工行业年度人物”一项。每项表彰数量均不超过15个。
二、表彰条件
- 全省轻工行业标杆单位推荐条件
1、单位规模、效益、技术、品牌、管理在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2、行业知名度高、市场信誉好、发展后劲足、单位综合实力在同行业领先。
3、在行业发挥带头作用,诚信经营、奉献社会,行业地位高。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各项活动。
- 全省轻工行业优秀创新单位
- 1、深化改革,探索发展新路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具有影响力。
- 2、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市场营销、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
- 3、行业内有高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全省轻工行业年度人物
- 1、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市场营销和人才培育等方面的领军人物。
- 2、坚持在第一线努力奉献,在本职工作和本行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
3、在平凡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
三、表彰选拔办法和要求
采取由单位自荐、举荐与各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材料(附电子版)请于8月31日前报到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材料包括自荐或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全省轻工行业标杆单位/优秀创新单位申报表》(附件1)、《全省轻工行业年度人物申报表》(附件2);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推荐单位需附代表企业形象的不同内容的彩色照片3张;推荐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四、表彰方式
对于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在三十周年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佳珊 电话:020-81365675
廖鸣卫、林建 电话:020-81365894
邮 箱:gdqgx888@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201室
邮 编:510180
附件:1、《全省轻工行业标杆单位/优秀创新单位申报表》
2、《全省轻工行业年度人物申报表》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