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职称人事部门工作负责人辅导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粤轻协秘字﹝2016﹞11号
关于举办职称人事部门工作负责人辅导
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全省轻工企、事业和各有关单位职评工作部门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有关职称文件最新精神,进一步提高职称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审查把关质量水平,做好今年全省轻工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组织工作,我评委会日常办公室(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秘书处)定于4月15日上午举办“职评工作部门负责人研讨辅导培训班”。经研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轻工企、事业和各有关单位职评工作部门负责人。本期培训班限30名,按先后顺序接受报名,我协会收到回执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信息。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09:30-11:30
(09:00-9:30报到)
地 点:广州市盘福路盘福大街中轻大厦5楼会议室
三、 培训内容:
1. 轻工工程技术职称资格条件的讲解;
2. 申报条件要求、表格资料审核;
3. 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及要求;
4. 历年职评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案例分析;
5. 疑难解答辅导及交流。
四、费用说明:
1、 本协会及分会会员单位,免费参与培训(每单位限2名);
2、 非会员单位,300元/人,请将培训费于4月13日前汇入以下账户或现场缴交,
开户名: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账 号:3602 0008 0900 0850 517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银山支行
汇款单用途注明“4月15日培训费”,款汇出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gdqgx888@163.com,并注明联系方式及开发票的单位名称,以便开具发票。
l 若已汇款缴纳培训费的会员单位,费用按原途径返还。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璐,张琼之
电 话:020-81369009,81365675
邮 箱:gdqgx888@163.com
附:参会回执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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