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修改意见的征集
全省轻工企、事业单位和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已使用8年,根据我省轻工行业发展及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对资格条件修改的要求,现面向我省轻工企、事业单位和各有关单位提出对粤人发〔2008〕185号修改意见的征集,并请于2016年10月1日前将意见及建议以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发至广东省轻工工程评委会日常办公室广东省轻工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璐、张琼之,
联系电话:020-81369009, 邮箱:gdqgx888@163.com
地址:广州市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中轻大厦201, 邮编:510180。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2016年8月29日

